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897.照原定计划,在开头这几节有必要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4章关于最后审判和或教会末期的教导。前一章开头那几节解释了马太福音24章19至22节的内容,接下来解释23至28节的内容,经文如下:
那时,若有人对你们说,看哪,基督在这里,或在那里,你们不要信。因为假基督、假先知将要起来,显大神迹、大奇事。如果可能,他们连选民也要迷惑。看哪,我预先告诉你们了。所以若他们对你们说,看哪,祂在旷野里,你们不要出去;或说,看哪,祂在内屋中,你们不要信。闪电从东边发出,直照到西边,人子来临,也要这样。尸首在哪里,鹰也必聚在那里。(马太福音24:23-28)
4526.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,要知道,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,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(简称内视),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。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,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,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,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。事实上,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,而主光照整个天堂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,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。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,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,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。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,故对应于信之真理,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。事实上,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,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,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。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(参看4410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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